黑龙江省交警总队对于酒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?
作者:IAVMV 时间:
在黑龙江省,交警总队对于酒驾的处罚标准是这样的。
饮酒驾车,具体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/100ml,但小于80mg/100ml的情况。这种情况下,处罚包括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,并处以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。如果在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后,再次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发现,将会被处以10日以下的拘留,同样会面临1000元至2000元的罚款,同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。
醉酒驾车则意味着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/100ml。这种行为将受到更为严厉的处罚。醉酒驾驶者会被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同时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。
若酒后驾驶营运车辆,处罚会更加严厉,具体为15日拘留,并处以5000元罚款,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。
醉酒驾驶营运车辆,除了上述处罚外,还会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,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,同时追究刑事责任,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。即使重新取得驾驶证,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。
此外,对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,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130毫克/100毫升以上的,将会被处以13日至15日的拘留,同时暂扣驾照6个月,并处以1800元罚款,记12分。
如果饮酒后驾驶机动车,血液中酒精含量在20毫克/100毫升(含)以上80毫克/100毫升(不含)以下,将面临500元罚款,记6分,驾照暂扣1个月至3个月。
对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,血液中酒精含量在80毫克/100毫升以上130毫克/100毫升以下的,将被处以8日至10日的拘留,同时暂扣驾照5个月,并处以1800元罚款。
如果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,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,吊销驾驶证,并终身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。
因此,大家千万不要酒驾,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。